公證一般流程:
1.諮詢我們的客服,詳細說明辦理用途等情況!
2.與我們簽訂辦理合同保障雙方利益,並交付訂金!
3.交接公證資料並確定公證內容。
4.我們的律師先審查公證書及其它證書是否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公章、簽署人的簽名是否真實、所附的外語譯文有無錯漏、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各國認證機關的要求等;
5.遞交高等法院加蓋專遞專用章。
6.交付餘款,交接公證書正副本。
公證案子的共性在於如果不通過合理合法的流程和渠道做認證,那麼客戶拿到的手裡的往往是一紙廢紙。不僅僅是浪費了財力人力物力,更為重要的是錯過了因公證而需要解決的事情,損失非常大,基於此選擇嘉實將是您正確的決定!嘉實擁有國際資質的律師團隊,專業辦理各種律師公證。
致電: 852 3182 6971 / 24H whatsapp : 852 3182 6971 / 電郵: ksacchk@gmail.com
香港領事館認證的目的向香港律師公證使用文書的外國機構證實文書的真實性,防止因其懷疑文書上簽字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使用。比如說,國內公證處出具出生公證書,當事人如果不辦領事認證直接拿到西班牙使用,西班牙主管當局無法核實這份文書的真偽,因此將拒絕接受,西班牙當局會要求當事人將文書經過西班牙駐華使(領)館確認。而西班牙駐華使(領)館也沒有中國內公證處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自身的真偽,因此又會要求文書先經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外事辦公室認證,證明有關文書中出證單位的印章及官員簽字屬實,然後西班牙駐華使(領)館再確認中國外交部或外事辦公室的印章、簽字屬實。爾後西主管當局才會接受此文書。
中國內地文書送國外使用應如何料理領事認證
中國內地出具的涉外公證書或商業文書送國外使用前,一般應先由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外國駐華領事館、大使館區內省級外事辦公室料理領事認證,確認公證書或商業文書中出證單位的印章及主管官員的簽字屬實,而後再由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館或領館料理領事認證,確認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的印章及官員簽字屬實。
香港特區出具的文書送往外國使用如何料理領事認證
香港特區發往《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成員國使用的文書,無需料理認證,由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確認並簽發上述公約規定的附加證明書”即可在上述國家使用。香港特區發往英聯邦國家使用的文書免辦領事認證,由香港高等法院確認公證人的簽字屬實即可。
香港特區發往非《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成員國使用的文書,由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後送文書使用國駐港領事機構料理認證。如文書使用國在香港無領事館、大使館機構,由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和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料理認證後,通過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向該國駐華使館申辦認證。
澳門特區出具文書送往外國使用應如何料理領事認證
澳門特區發往《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成員國使用的文書,無需料理認證,由特區政府指定部門確認並出具公約規定的附加證明書”
澳門特區發往非《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成員國使用的文書,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後,如使用國要求對文書進行認證,由中國外交部駐澳公署認證後送文書使用國駐澳領事館、大使館機構料理認證。如文書使用國在澳無領事館、大使館機構,可送兼管澳門領事事務或其領區含澳門的該國駐港領事館、大使館機構料理認證。如該國在港澳均無領事館、大使館機構的可向該國駐華使館申辦認證。
根據文件適用地區的不同,辦理不同類型的公證,為節約您的寶貴時間,請和我們的專業顧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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