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生證/出世紙公證

出生證公證一般流程:

                   1.諮詢我們的客服,詳細說明辦理用途等情況!

                   2.與我們簽訂辦理合同保障雙方利益,並交付訂金!

                   3.交接公證資料並確定公證內容。

                  4.我們的律師先審查公證書及其它證書是否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公章、簽署人的簽名是否真實、所附的外語譯文有無錯漏、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各國認證機關的要求等;

                  5.遞交高等法院加蓋專遞專用章。

                 6.交付餘款,交接公證書正副本。

          公證案子的共性在於如果不通過合理合法的流程和渠道做認證,那麼客戶拿到的手裡的往往是一紙廢紙。不僅僅是浪費了財力人力物力,更為重要的是錯過了因公證而需要解決的事情,損失非常大,基於此選擇嘉實將是您正確的決定!嘉實擁有國際資質的律師團隊,專業辦理各種律師公證。

致電: 852 3182 6971 / 24H whatsapp : 852 3182 6971 / 電郵: ksacchk@gmail.com

香港出生證公證/香港出生紙公證

          嘉實辦理香港出生證公證,擁有專業的香港律師團隊,為您提供專業便捷的公證服務!

       由於香港及國外其他國家或地區優越的居住、工作、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優勢,越來越多的中國媽媽選擇去香港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發達國家生孩子,使孩子一出生就拿到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國籍,為孩子今後的成長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孩子出生之後,取得當地的出生證明。當大陸境外拿到的出生證明 拿到中國大陸去辦理相關後續時,國內的使用部門會要求對境外的出生證明做公證認證之後,才能在中國大陸使用。

而在海外取得的文件到中國大陸來使用時必須辦理中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後在國內大陸才能被認可,​​才可以被國內工商、法院或者民政部門接受。

因此,境外出生證明在拿到中國大陸使用之前,要對其進行公證認證:

香港出生證公證認證流程為:

1.委託香港的中國司法部指定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做公證(包括查核和公證);

2.委託香港律師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由於香港已於1965年加入了《取消對外國公文認證要求公約》,且目前該公約適用澳大利亞、澳門特別行政區,因此,由香港送往澳大利亞、澳門特區使用的文書無需總領館的領事認證。香港的文書拿到香港以外(除中國內地)使用,分三種情況:

1.拿到海牙公約組織成員國使用,則只需要先由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後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認證(也叫加簽),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約組織成員國使用,需要先由香港過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後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認證,最後拿到使用國駐香港領事館認證;如果該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則需要將高院加籤後的文件送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認證,然後送該國駐北京大使館認證。

根據文件適用地區的不同,辦理不同類型的公證,為節約您的寶貴時間,請和我們的專業顧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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